质量认证——手表质量检验国家标准
1、指针式石英手表检验标准(参考GB/T6044-2005)
(1)指针式石英手表工作在温度范围-5~+50℃内不得停走。
(2)走时要求:根据国家标准GB/T6044-2005,石英表走时误差标准为:
级别 优等 一等 合格
石英表走时日差标准 -0.5~+0.5秒/天 -1.0~+1.0秒/天 -1.5~+1.5秒/天
(手表应避免接触磁场及高温环境,否则可能引起走时不准)
(3)电池更换周期应大于一年。
(4)外观质量:
1、手表表盘与表玻璃间不应留有任何肉眼可见异物。表盘上各种字符和图案应准确、清晰。表盘及表针应色泽均匀,不应有泛色、污点、印迹、印痕等缺陷。
2、表壳造型、型面应规则、清晰。表壳组件的外观应清洁,不应有明显的缺陷及划痕。带旋转前圈的表壳,旋转前圈转动应灵活可靠。
3、表带表面应平整、光滑、无扭曲、带身不应有明显麻点、划痕。
2、机械手表检验标准(参考QB/T1249-2004)
手表按机芯装配直径分Ⅰ型、Ⅱ型、Ⅲ型三类:
Ⅰ型:手表机芯装配直径大于20mm(或面积大于314mm2);
Ⅱ型:手表机芯装配直径为16mm~20mm(或面积为201mm2~314mm2);
Ⅲ型:手表机芯装配直径小于16mm(或面积小于201mm2)
(1)面上实走日差:根据国家标准QB/T1249-2004,机械表在满强状态下标准为:
级别 优等 一等 合格
面上实走日差 Ⅰ型 -10~+25秒/天 -20~+50秒/天 -40~+75秒/天
Ⅱ型 -15~+40秒/天 -30~+70秒/天 -45~+100秒/天
Ⅲ型 -20~+40秒/天 -30~+70秒/天 -50~+110秒/天
延续走时 手上条 Ⅰ型 ≥45 ≥42 ≥38
Ⅱ型 ≥40 ≥35 ≥32
Ⅲ型 ≥35 ≥32 ≥30
自动上条 Ⅰ型 ≥42 ≥36 ≥34
Ⅱ型 ≥38 ≥30 ≥30
Ⅲ型 ≥34 ≥28 ≥28
(2) 使用可靠性:
1、手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应停走,机芯在表壳组件中应稳固,手表的零、部、组件不应自行脱落。手表在延续走时期间实走误差应不超过15min;在24h时段内实走误差应不超过5min。
2、手表的上条机构和拨针系统应工作可靠。
3、附带有日历机构的手表,日期换历完毕时,时、分针指示差应在“12”时符-/+15分内
(3)对时要求:当分针与“12”时符重合时,时针偏离时符的角位移小于30度。
(4)外观质量:
1、手表表盘与表玻璃间不应留有任何肉眼可见异物。表盘上各种字符和图案应准确、清晰。表盘及表针应色泽均匀,不应有泛色、污点、印迹、印痕等缺陷。
2、表壳造型、型面应规则、清晰。表壳组件的外观应清洁,不应有明显的缺陷及划痕。带旋转前圈的表壳,旋转前圈转动应灵活可靠。
3、表带表面应平整、光滑,无扭曲,带身不应有明显麻点、划痕。